台東縣警察局為慶祝一年一度警察節,特別於12日舉行慶祝大會,會中由張副縣長等共同表揚108年模範警察、資深績優警察獎章等表現優異人員,場面隆重、熱烈,張副縣長代表饒縣長感謝警察局同仁在治安維護、交通疏導等辛勞。慶祝大會於下午3時在該局2樓禮堂辦理,由副縣長張志明主持,並邀請全縣各機關首長、各級民意代表、警友會、警察志工大隊、民防大隊、義勇警察大隊等各協勤民力幹部與會共襄盛舉,計逾200人參加祝賀全縣警察同仁警察節快樂,並由張副縣長、臺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榮德及警察局局長邱文亮頒發模範警察、資深績優警察、全國績優警勤區、資深服務工友等。張副縣長表示,警察局去年破獲多起重大刑案及組織犯罪案件,對各項犯罪預防、婦幼安全及交通宣導工作,亦不遺餘力,此外在多項全國性業務評比及專案工作執行上,屢獲佳績,成績斐然,不論在維護治安、整頓交通、為民服務上,民眾隨時都能看見警察同仁們為臺東辛苦付出、熱切服務的身影,依據遠見雜誌縣市總體競爭力大調查顯示,臺東在治安構面已連續三年獲得全國第1名,即為最有力的證明,顯見警察局在各項工作上十分用心與努力,值得讚許與表揚。因警察工作性質特殊,時常暴露在危險環境中,為達成工作任務,必須有強健的心理素質,並犧牲與家人相聚的時間,張副縣長於會中亦特別感謝在警察同仁背後默默支持的警眷,因這些警眷的犧牲,才能讓臺東高品質警政工作持續運轉,並祝福各位警察同仁警察節快樂。更多新聞推薦● 高雄加工區徵才活動釋130個職缺 6/13新血招募起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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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翔、謝忻過去就曾被拍到車上祕會48分鐘,穿情侶裝回國,雖然兩人始終否認,但婚外情早就有跡可循,不論節目上或私下都互動親密,謝忻也因為臉書上阿翔頻頻出現,還戴過情侶墨鏡,引來網友懷疑。甚至曾在快問快答單元,承認「有」喜歡阿翔,如今看來並非節目效果。阿翔日前上節目的玩笑話,如今看來卻像是偷吃「露餡」,其實他跟謝忻「不尋常的感情」,就出現不少端倪。過往就曾被拍到,阿翔深夜密會謝忻,孤男寡女獨處車上近50分鐘,互動曖昧,甚至兩人一起搭機出國,到吉隆坡辦粉絲見面會,也因為一起回台,還穿情侶外套,又被傳「緋聞」。即使兩人互稱兄弟,甚至笑虧愛上謝忻是「恥辱」,但兩人偷情早有預兆,翻開謝忻臉書PO文,阿翔曝光次數超高,兩人還戴同款墨鏡,同框搭高鐵,次數頻繁到連網友都曾問過,「為何阿翔一直出現,沒別的男同事了嗎」。節目上感情好到要組團「忻翔事成」,甚至曾在節目上「快問快答」上,阿翔問「有沒有喜歡過我」,果斷回答「有」。搭檔主持綜藝節目上,什麼都玩,如今真的玩出火花,地下戀情曝光,引來觀眾怒火,兩人遭網友群起撻伐。謝忻粉絲團也湧入大批罵聲,還調侃她從外景小公主變「外遇小公主」,破壞人家家庭。婚外情風波,恐怕暫時難以止血。(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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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中心/綜合報導香港性感女神鍾麗緹2016年和小她12歲的大陸男星張倫碩步入結婚禮堂,雖然張倫碩將鍾麗緹與前夫的3個女兒視如己出,小倆口也不時甜蜜放閃,但因兩人知名度和年紀的差距,這段婚姻仍時常被唱衰,今(11)日張倫碩發文慶祝兩人交往4年,忍不住感嘆,「我們也是不容易啊」。▲鍾麗緹梅開三度嫁給張倫碩。(圖/翻攝自微博)鍾麗緹和張倫碩結婚3年,但近日小倆口登上真人秀《我最愛的女人們》卻頻頻發生口角,張倫碩曾因準備洗澡時老婆沒幫他遮住鏡頭,氣得大罵鍾麗緹「一點都不為人著想」,甚至還向媽媽告狀,遭網友痛批「巨嬰」;鍾麗緹也曾指控老公婚前婚後態度差很多,張倫碩則認為只是愛的表達方式不一樣。▲鍾麗緹和老公張倫碩、婆婆一起上真人秀。(圖/翻攝自微博)張倫碩今日發文慶祝兩人交往4年,忍不住感嘆「轉眼四年了......看看走過的路,經歷過的事情,遇到的善良和惡意,我們也是不容易啊。」並說兩人超越了地域、時光和世俗,不管外界如何猜測、演繹,仍然倔強地在一起。即使未來的路還很長,還有許多險阻要克服,但只要有希望就沒有什麼不可能,他也坦言「雖然我們並沒有刻意做什麼,但是我們的確給了很多人追求幸福的希望,但也刺痛了很多人的眼睛」,似乎在回應那些不看好這段婚姻的人們。▲張倫碩感性發文慶祝兩人交往4年。(圖/翻攝自微博)張倫碩感性地問自己「百年之後又能留下什麼呢?」到時候只有兩人那雙皺巴巴卻仍牽在一起的手,慶祝夫妻倆還能順暢地上廁所,看著兒女們為他們曾走過的路煩惱。他也感嘆「愛情這東西很奇妙」,包含了酸甜苦辣的各種滋味,「思念、膩歪、佔有、反抗、吃醋、懷疑、心痛、憤恨、不捨、包容、退讓、理解、相信、坦然.....然後就忘了然後了,只能記得開始的地方」。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幫雙子座姐夫慶生!蔡依林這句話…粉絲嗨到差點把屋頂掀了賀一航過世多日「手機突響」兒子嚇壞 原因曝光逼哭人馬如龍遺照曝光了!手拿「這些」燦笑…女兒曝「選照原因」林志玲閃嫁日本尪! 連2世無緣他被爆「傷心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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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意圖/資料照)台北市 / 吳念達 綜合報導疾病管制署今(11)日表示,雖然已漸漸進入夏季,但國內近期仍有流感低度流行,籲請民眾不可輕忽,如有呼吸困難、急促、缺氧、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按醫師指示服藥,以降低併發重症之風險。流感群聚多在校園 師生、家長別輕忽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國內近4週社區流行病毒型分別以B型為多(40.7%),其次為H1N1(32.7%);上週(6月2至6月8日)國內類流感門急診總就診達7萬6768人次,就診人次較前一週略降,但急診就診人次上升,可能受連續假期門診休診影響;上週急診就診病例百分比達11.2%,尚未達流行閾值(11.5%);另近4週流感群聚案件檢出B型流感約占50%,以校園群聚115件(79.3%)為多。近期流感併發重症新增個案仍以感染A型流感為主,自去年10月1日截至今年6月10日累計1091例流感併發重症病例(671例感染H1N1、353例感染H3N2),其中166例死亡。南半球疫情升溫 出國旅遊小心防範疾管署表示,近期南半球流感病毒活動度增加,其中澳洲疫情上升,處流行期,主要流行病毒以H3N2為主,紐西蘭H3N2及B型活動度均增加;南美洲智利流感活動度上升且高於基準值,並以H1N1與H3N2共同流行;北半球整體流感活動度仍低,加拿大處低度流行(H3N2與B型共同流行);中國南北省份亦以B型流感為主,其中南方省份病毒活動度近期持平,但較去年同期為高。疾管署再次提醒,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與咳嗽禮節,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落實生病在家休息,防範病毒傳播。更多華視新聞報導 本土登革熱感染已8例 均在高雄市 麻疹再添1例! 患者曾搭北捷、逛IK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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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操司想傳媒監察院近期因發布前立委陳朝龍案件調查報告,指責高等法院判決不符社會經驗、屬於有罪推定一事,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也讓人開始思考監察院這個組織究竟是在做什麼的。監察院的定位在討論監察院的職權問題前,先讓我們來談談究竟監察院在憲法上的地位吧!相信大家一定都聽過孟德斯鳩跟他著名的學說:「三權分立」吧!所謂的三權分立,指的是把政府的權能拆成「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權力,並且分別由不同的機關負責、彼此互相制衡,避免單一機關擁有過大的權力。但我國並非採取此種三權分立模式,而是採取(挪抬)孫中山提出的「五權分立」架構,將「考試權」、「監察權」另外獨立成兩權。但現在大多數的學者認為,「考試權」實際上就是「行政權」的一部分;而「監察權」其實就是「立法權」的一部分,因此基本上還是在三權分立的架構內,也有人主張應該要讓考試權及監察權回歸行政權及立法權,走向真正的三權分立。而有關監察權的部分,從組織架構來看,已經從過去由各個省市議會選出監察委員的「間接選舉」模式(憲法第91條參照),演變成現在的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的「提名模式」(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參照)。另外從監察委員的組成我們也可以發現,原先監察院的組成其實比較偏向是一個「民意機關」,因此在修憲前,我國一共有立法院、監察院及國民大會等3個民意機關,形成「類似」美國的上下議院、日本的參眾議院的多民意機關模式。但是在憲法修正以後,現在的監察院已經不是民意機關了。監察院的職權有哪些監察院的職權方面,在憲法修正之後也有了不同。在憲法第90條中說到,監察院的職權包括了「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4個權利;但在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1項中,「同意權」已經從監察院的職權中刪除,而僅剩下「彈劾」、「糾舉」、「審計」三權。彈劾權的部分,指的是對公務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所做的「拔官」處置;糾舉權則同樣針對公務人員的違法失職,所先行的停職或其他急速處分;而糾正權則是針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的問題,所做出的糾正。此外,監察院除了上述這3項權力以外,還可以行使「調查權」,但監察院的調查權究竟是什麼樣的權利呢?目前仍有爭議,大家可以參考我們在《黨產條例釋憲說明會–監察院聲請解釋的條件是什麼?》一文中的說明。監察院究竟可不可以監督司法機關呢?監察院究竟可不可以監督司法機關呢?這必須要區分成兩個層次來討論。首先,是可不可以的問題。基於五權分立而制衡的我國憲法原則,司法權必須受到其他機關的監督。因此監察權在必要的範圍內,應該是可以監督司法權的。這是第一個層次。但是,監察權對司法權的制衡也不是漫無目的。如果監察院監督的是法官的言行表現,例如法官喝花酒、法官利用上班時間招妓、收賄等等,應該是可以進行監督的。但是,如果今天監察權的行使是針對「審判權的核心事項」,例如法官的認事用法、法律見解等等,則不適宜行使監察權,否則就會出現監察權凌駕於司法權的問題。監察院究竟該不該存在?監察院究竟該不該存在,是一直以來都有的問題,而現在也是開始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了。首先,監察院的監察權其實是從立法權分割出來的,而過去監察權也確實類似於一個和立法院類似的民意機關。在修憲以後,監察權已經不再是民意機關,而同時從他國的經驗來看,立法權又可以涵括監察院的職權,也可省去思考監察院可不可以監督立法委員的問題理論上有沒有必要再多一個監察院,是我們可以思考的。其次,我們目前的監察院的職權行使是透過監察法,但是監察法的最後一次修正是在1992年,也就是26年前,有些條文的一句甚至已經不存在,例如監察法第5條提到的「憲法增修條文第15條」就不在憲法增修條文裡。而現在監察院的職權行使,反而是透過監察法施行細則在規範。這種以監察院自己訂的「行政規則」來解釋已經不合時宜的「法律」的立法模式究竟好不好呢?也值得我們思考。但是,不論要不要留下監察院,因為監察院的職權是以憲法規定的,所以如果我們想要把監察院拔掉、或更改監察院的職權範圍,勢必得走到修改憲法這一條路,那又一定會是一起大工程。究竟未來監察院何去何從,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______________【Yahoo論壇】係網友、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文章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 >>> 投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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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n 08 Thu 2017 21:18
  • 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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